2012年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
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保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
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德智体美综合衡量,择优录取。
第五条 报名办法
1.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(报名信息要如实、清晰填写,并在网上提交。报名网址http://www.pfc.cn)。
2.现场报名时间、现场确认地点请查询学院网站和2012年招生简章。
3.报名时需要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如下:
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双面)一份。
考生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。
《2012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自主招生推荐表》,《推荐表》需由考生填写,由班主任签字、学校盖章(《推荐表》下载网址:http://www.pfc.cn)。
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《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》,其他考生提供《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》、《高中学生评语表》(学籍卡正反面)。考生本人应认真、 慎重填写报名表,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《报名表》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,一律不予更改。
中职(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考生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。
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、获奖作品、技能和特长等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,面试时交给考官。
统一提交高考考生体检表,笔试时将体检表交给考官。
第六条 考试科目
自主招生考试科目
专业
文化及综合素质测试
面试
软件技术
语文30分、数学30分、外语30分、综合素质占60分(时事政治、社会经济、法律知识、自然科技、人文体育、生活常识),满分150分。
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、对所报专业的理解能力、语言表达、创新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。
计算机网络技术
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
动漫设计与制作
(影视动画制作)
金融与证券
民航商务
第六条 考试科目第七条 考核比
自主招生各项考核比重分配表
专 业
高中阶段成绩
面试
文化及综合素质测试
考生表现及获奖情况
软件技术
10%
30%
55%
5%
计算机网络技术
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
动漫设计与制作
(影视动画制作)
金融与证券
民航商务
备 注
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成绩按普通高中会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值计算。
三校毕业生高中阶段成绩按各学年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值计算。
第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依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,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;学院各专业不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;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且服从专业调剂,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,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
第九条 获校级(含)以上表彰及文体、科技等方面的特长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第十条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,被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当年高考。
第十一条 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农村户口的考生;如果农村计划未录满可按成绩依次录取城镇户口考生;
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。
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校园网公布,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、报到须知等。
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,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,负责招生监察工作。
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;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方式
1、招生咨询热线:010-82529571/72/73
2、传 真:010-82524706
3、学院网址:www.pfc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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